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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地重大农机化政策项目取得良好效果
2017-02-04   来源: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2016年地方重大农机化政策项目投入统计表

省(区、市)

序号

政策或项目名称

出台文件名称

支持重点和主要操作办法

金额(万元)

实施期限

江苏省

1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

2016-2020年省财政安排4.44亿元左右奖补资金,对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累计20万亩以上,并列入省财政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范围的县(市、区),分1200、1000、800、600、400万元五档实施以奖代补,由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分两年滚动建设,从2016-2019年分批推进实施,每年新建15个左右,到2020年完成全省推进目标。示范县建设采取申报制,经发布指南、形式审查、现场竞争性答辩、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年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

44400

2016年-2020年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科〔2016〕17号)

2016年江苏省启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确定南京市浦口区等15个县(市、区)为首批示范县。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600万元分两年下达,其中2016年下达4000万元。

2

农机购置补贴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6〕7号)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总体要求,2016年全省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动态调整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进一步优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敞开补贴”的农机补贴操作方式,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16000

2016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6〕8号)

省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为10大类49个品目。补贴对象为省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个人年度享受农机补贴最高限额由80万元调减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高限额仍为80万元。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3

秸秆机械化还田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环保厅、财政厅《2016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苏农环〔2016〕3号)

全省实施稻麦机械化还田面积4000万亩以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实际种植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整村推进还田作业、作业费用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附作业清册),如向农户收取费用应扣除补助金额。

88000

2016

按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和苏北25元/亩(其中兴化、高邮和宝应按25元/亩)的作业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按照自愿申报、村级公示和县级结算的要求组织实施,经农户(或实际种植者等)书面确认、村级公示、乡镇级汇总以及第三方核查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与实施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结算。

4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苏农机规〔2016〕1号)

江苏省在全国农机行业率先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对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江苏籍农机从业人员给予奖补。

1800

2016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2016年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苏农机计〔2016〕8号)

奖补标准: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奖补800元/人、1100元/人、1600元/人;对取得农机修理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2000元/人。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1次,享受农机修理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1次。

 

农机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请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经县(市、区)农机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银行账号发放给补助对象。

5

农机三新工程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江苏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农机规〔2016〕2号)

江苏省农机三新(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工程是省实施农机科教兴农的一项重大农机科技成果开发转化与示范推广计划。主要目标是加快农机科技开发、示范、推广应用步伐,提升全省农机装备档次。共设立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开发、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集成推广三类项目。

1810

2016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与经费计划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10号)

项目实行专家负责制,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项目实行全程网络在线管理,即项目申报、立项反馈、合同审核、阶段总结、结题验收申请、验收证书等材料均需在线提交,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每年初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编制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年度项目。

6

农机科技入户工程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2016年全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苏农机计〔2016〕8号)

农机科技入户工程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关键,采用政府组织、专家负责、科技人员包户的管理形式和以县为主的管理方法,建立起农机科技人员直接“进社入园到场”、农机技术应用直接到田、农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

840

2016

2016年,江苏省选择30个项目县,每个项目县确定不少于5个重点乡镇,根据县域规模、耕地面积动态培育300个左右农机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个左右农户,全省共培育农机科技示范户9000个左右,辐射带动服务农户9万个。每个项目县省级财政补助25~3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示范户补助(占60%)、项目实施与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占40%)。

7

基层农机人员培训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2016年全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苏农机计〔2016〕8号)

通过岗位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农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同时熟练掌握1-2个辅专业岗位知识与技能,成为复合型农机服务人才。培训内容为急需和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对农机人员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油菜及玉米生产机械化、粮食烘干机械、深松整地技术、高效植保、设施农业、安全监理、经营服务等知识和农业现代化、农机化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250

2016

省级开设重点班,一般不少于32学时,按人均1600元进行补助。市级开设县乡农机人员培训班,县级开设乡村农机人员培训班,一般不少于30学时,按人均1200元进行补助。

8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2016年全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及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苏农机计〔2016〕8号)

重点支持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720

2016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11号)

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扶持对象为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农机化技术学校、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农机主管部门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对象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点。2016年,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扶持农机教育培训420万元(包括农机教育培训装备、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农机教学仿真软件配备、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等)、农机推广装备300万元和农机信息化建设500万元。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2000万元扶持200个农机合作社,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提高机具入库存放能力。安排500万元扶持50个农机维修点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水平。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或合理配置农业机械且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家庭农场,建设机库、维修点可纳入补助范围。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按照省下达的指标,通过公开申报确定。

9

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11号)

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所添置农机安全监理装备。2016年,确定17个农机安全监理所实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

900

2016

10

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农机规〔2016〕3号)

省财政计划用4-5年时间,实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建设项目。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添置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农机驾驶人考试、农机执法信息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装备,以及满足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所需要的其他装备。对每个监理所,省财政分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补助40、50、60万元左右。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政府采购,按照“当年建设,当年完成”的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装备采购任务,并由项目单位的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验收。

/

2017年起

11

农机政策性保险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机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16〕18号)

2016年,省财政在部分地区试行农机保费补贴,共有8个市投保机械10.7万台,其中拖拉机7.74台,联合收割机2.96台,保费总额达到6132万元,财政补贴50%以上,合计补贴金额超过3066万元。全年保险机构已支付理赔金1712万元。

306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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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取得 良好 效果 项目 政策 重大 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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